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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3号关于做好庆“七•一”评选推荐“一先双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5/23  浏览次数:42 次  来源: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各支部:
  在建党100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典型,在全司系统不断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集团党委决定集中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评选推荐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数量
  全集团各级党组织及所属全体正式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优秀共产党员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6名。
  二、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领导班子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的各项决策部署,求真务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完成本单位中心工作中发挥了中坚和骨干作用;工作机制好,党的工作和中心工作有机融合,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支部工作能有力推动企业发展,为企业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工作成绩显著。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优秀共产党员“五个模范”基本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勇于吃苦,甘于奉献;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执行上级党委的有关政策、决议和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推荐的先进个人要向基层一线倾斜,原则上不推荐高管及以上领导人员;要在中太系统或本单位有较大影响,事迹突出,受到广大党员员工群众广泛赞誉;优先推荐在推动本单位经济发展、维护企业稳定中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推荐的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应当从事专职党务工作1年或兼职党务工作2年以上。
  三、具体工作要求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推选、严格把关。要兼顾广泛性和代表性,要多方面听取党员和员工群众意见,务求每个推荐表彰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
  2、推荐对象确定后,各支部要填写相关推荐审批表。推荐审批表为A4型纸;要严格按照表样的规格和字体、字号复制表格、填表内容、双面打印表格。表中“主要事迹”栏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文字要精炼、准确。表中“曾受表彰情况”一栏,填写集团及以上表彰情况。统一填写格式为XX年XX月被XXX(单位)授予XXX荣誉。“个人简历”栏从大中专以上学历填起(时间要首尾对应)统一填写格式为XX年XX月—XX年XX月,在XX单位学习工作或任职。“填报单位党支部意见”一律写“同意推荐”。
3、请各支部务于6月10日前,将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报送集团党委办公室。
  附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中共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1年5月29日
 
                                                           
:市国资委党委                                           
:各党支部                                                
:集团党委书记、党委委员,董事长、总裁                   
打印/校对:李文成                     共印9份(网上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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