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理念
    党、工团建设
    员工天地
    “解压阀”-快乐分享
 
  员工天地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企业文化 -> 员工天地
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影响(连载8)
发布时间:2013/10/15  浏览次数:5127 次  来源:财资管理部
  八、对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影响
  一是由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按1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建筑企业基建营业收入比没有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将下降11%,对企业规模经营带来较大的影响,对企业信用评级、融资授信也带来较大的负面效应。如2011年《财富》公布的世界500强中,前三位建筑企业全部在中国,分别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95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1O5位)和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147位)。《财富》公布的世界500强是按营业收入进行排名的,而这些公司2010年营业收入中基建收入分别为4117.16亿元、4284.97亿元、3163亿元,如按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扣除其中包含的11%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后,按2010年12月31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折算,三家公司的排名预计将分别下降到114位、124位、165位。二是由于会计处理上购置的生产用固定资产中11%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需从原价扣除,代表核心能力的固定资产净值在下降,资产结构将发生变化。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短期内将对企业竞争力产生一定的影响,对长期影响还较难预测。
  综上所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三方共同利益,同时,对建筑业上游产业包括向建筑业提供服务的企业,如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科研院所、交通运输、工程专用设备及零部件制造、设备租赁、砂石料供货商和工程劳务提供方也要进行同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这样才能保证政策实施。对建筑企业而言,这项改革由于涉及到企业方方面面的工作,需要企业领导、相关人员超前谋划,全面考虑,积极应对,使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能够在建筑企业顺利平稳过渡,将影响降低到最小的范围内。(韩孟凯)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06-2012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冀ICP备19015661号-1
法律声明网站地图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