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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二○一三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3/21  浏览次数:5629 次  来源: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各党总支、支部:
  发展党员是保持党的活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切实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到实处,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合各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集团党委研究制定了《二○一三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一是要加大政治思想教育力度,不断培养、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重点加强对青年员工的培养教育与思想引导,加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教育,激发青年员工积极要求进步的思想热情,帮助、教育、引导有思想愿望、上进心强、爱党、爱国、忠诚中太、有工作责任心的优秀青年员工向党组织靠拢。
  
二是要努力改善党员队伍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和分布结构。重点发展35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热爱本职工作、献身集团公司发展事业的青年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优秀员工。把政治上合格、思想品质好、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员工,培养、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三是要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确保新党员质量。要切实维护发展计划的严肃性。没有列入发展计划的、培养考察期限不到的和未经过集中培训考试合格的,原则上不予发展。
  四是要严格按照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的要求履行手续。发展前,必须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自传、半年一次的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报告、支委会研究讨论能否发展的会议记录、公示结果报告表、计划生育证明等相关材料送党委审核合格后,方可领取、填写《入党志愿书》和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表决。并将表决结果报告单、支部大会记录上报党委办公室。
  各党总支、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序、健康进行。
 
 
中共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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