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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建筑施工扬尘 我省出台15条措施
发布时间:2013/11/18  浏览次数:4858 次  来源:河北省住建厅网站

  为有效治理建筑施工扬尘,河北省住建厅在充分调查研究、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十五条措施》(全文附后)。措施明确规定:对施工企业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处二万元以下罚款。为便于监管,年底前,城区内建筑工程现场需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15条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准和保证措施,其中,前10条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准,包括:现场及建筑物的围挡、场内道路硬化、出入车辆冲洗、裸土覆盖、土方渣土运输、垃圾堆放清运、建筑材料堆放、拆除工程、施工层建筑垃圾清运、特殊天气应急;后5条为保证措施,包括:视频监控、洒水制度、资金投入、违法处罚、社会监督。
  今后,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如果凌空抛掷,将受重罚。此外,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施工工地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   据悉,在扎实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的同时,我省将抓紧修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若干规定》,逐步建立和完善扬尘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我省将于10月开展扬尘治理的督导和执法检查,指导各市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工程以及每个工程建设不同阶段的施工扬尘防控,并制定相应的预案,做好应对特殊气候条件下或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加强各市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情况的检查指导和考核通报。处罚曝光一批违法企业。
  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
  一、施工现场及在建工程必须封闭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
  二、工程施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主要道路必须混凝土硬化,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
  三、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加强雨天土方运输管理,严禁车体带泥上路。
  四、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闲置场地必须覆盖、固化或绿化,严禁裸露。
  五、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禁沿路遗撒。
  六、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严禁随意丢弃。
  七、施工现场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放置。
  八、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必须采用围挡隔离、洒水降尘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严禁敞开式拆除和长时间堆放废弃物。
  九、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十、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
  十一、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十二、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有专人负责。
  十三、建设单位必须全额拨付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施工单位必须专款专用,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治理的各项措施。
  十四、对施工企业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处二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责令停工整顿,记入不良记录,暂停其投标资格,外埠企业清出河北建筑市场。
  十五、开展社会监督,实行施工扬尘举报有奖制定,凡是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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