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京津冀三地形成统一的绿色建筑评价要求,将能充分发挥标准的基础性、辐射性作用,实现理念协同、技术协同、管理协同,带动京津冀绿色建筑产业共同发展。
2006年《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我国首部绿色建筑方面的国家标准,发布至今(2014年进行过修订),规范和引导我国绿色建筑实现规模化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9新版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于8月1日起实施,在该标准中,绿色建筑的定义被更新。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5类指标组成。根据评价分值,绿色建筑划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4个等级。
新版《标准》在评价指标体系、绿色建筑术语、评价阶段、绿色建筑等级等方面均有变化与改进。
《标准》的修订将原来的“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室内环境、施工管理、运营管理”七大指标体系,更新为“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五大指标体系。
新定义的绿色建筑术语明确绿色建筑是在全生命期,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以前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设计和运行两个阶段,这次从标准的定义来讲,只有一个评价阶段,就是绿色建筑的评价阶段是在竣工后才能进入到绿色建筑的评价阶段,而设计阶段只能做个预评价,这个预评价要求不得发放绿色建筑的证书,只能给予报告的形式。
绿色建筑等级由以前的绿色三星变为现在的基本级、一星、二星、三星,基本级是国家强行推广的等级,此为较大变化。
评价方法的可操作性增强。2006版《标准》采用的是调控法,即一星级满足多少条、二星级满足多少条、三星级满足多少条;2014版考虑到每一条的重要性不一样,因此给予了一个权重的概念。
如今的新版《标准》则采用了绝对分值累加法,把所有得分加在一起即是绿色建筑最终的全部得分。此外,条文的设置综合考虑了气候、地域和建筑适用性,为取消不参评项打下了坚实基础。
新版《标准》更新和提升建筑在安全耐久、节约能源、节约资源等方面的性能要求,提高和新增了对室内空气质量、水质、健身设施、垃圾、全装修、全龄友好、服务等方面以人为本的要求。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研究中心主任孟冲表示:新版《标准》总体水平已经达到了高级领先水平,意味着中国的绿色建筑将进入3.0时代。
京津冀三地协同标准启动编制,将整合装配式建筑、智能建筑、海绵城市等新理念和新成果,提升新时代绿色建筑品质,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