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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取消一建、二建临时执业证书!
发布时间:2019/7/23  浏览次数:2059 次  来源: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19〕5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二、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三、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第七条规定的,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参照本通知精神,做好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7月19日

 


什么是临时执行证书


  临时执业证书是住建(原建设部)根据当时建造师数量不能满足形势需要所做的变通处理,由原来的一级项目经理经过考核自动转换成一级临时建造师。

  简单来说,就是当时政策出来,一时没有那么多证书,难道都不要干活了吗?于是那个时候的项目经理证书就有了用处。

  当年建造师制度实施以来,建造师制度代替了项目经理制度。2003年到2008年是过渡期,有项目经理证和建造师证的都可以当项目经理。从2008年起,必须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并注册的才能当项目经理。那么,好大一批的项目经理该何去何从?立刻考试?不可能。所以,弄了一个过渡期,对于那些符合条件(从业很多年,业绩丰厚,资历很深,担任项目经理多年)的人,发一个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和正式的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作为企业招标投标、资质评审和个人资格管理的依据。

  但是过度期满(五年)后,这个也就作废了。在过渡期内,必须通过考核或者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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