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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取消施工许可证资金到位证明
发布时间:2018/10/17  浏览次数:2302 次  来源:建筑时报

试点地区将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本报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更多消除群众和企业办事烦恼。

会议决定,顺应企业和群众呼声,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一是对国务院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可直接取消的要立即停止执行,并抓紧修改或废止规章、文件。年底前先行取消申请施工许可证时需提交的资金到位证明等一批证明事项。二是对法律法规有规定,但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间核查等涵盖或替代的证明事项,要提请修法,依托信息共享和信用体系予以取消。三是对各地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除地方性法规规定外,最晚应于年底前取消。四是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公布取消和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对确需保留的要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

工程建设领域的审批制度近期正在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尤其是今年518日正式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要求16个地区进行改革试点,大大精简了审批环节。本月,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住房城乡建设部相继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相关工作座谈会和培训会,进一步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64日,韩正在厦门主持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和部分试点地区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韩正表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对一切不符合新发展理念、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政府管理方式都要坚决改变,要以市场主体和群众感受为标准,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韩正强调,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突出“四个统一”,就是要统一审批流程,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和各类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改革;统一信息数据平台,从横向和纵向全面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统一审批体系,通过“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统一监管方式,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

韩正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服从改革大局,形成支持改革、配合改革、推进改革的合力。试点地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推动重点改革任务早日取得突破。要上下联动、共同努力,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目标任务。

65~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厦门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培训会,北京、上海、浙江等16个试点地区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在会上说,各试点地区要尽快按照既定时间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争取到202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为此,王蒙徽要求,试点地区要学习借鉴厦门等地的改革经验,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优化再造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跟踪督查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王蒙徽要求,试点地区要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编制实施方案,确定量化目标,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为达成上述目标,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试点地区在优化再造审批流程的同时,要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扩大下放或委托下级机关审批的事项范围;对管理内容相近的多个审批事项,原则上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各试点地区审批机关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解决的事项,转变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要抓紧完善审批体系,狠抓“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建设,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据介绍,被“点赞”的厦门改革经验主要包括将工程项目审批分为四个阶段,各阶段实施“一家牵头、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审批受理模式,减轻企业负担,压缩审批时间。同时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互联网+政务服务”、“24小时自助服务+15分钟便民服务圈”、“周末无休制度”等改革,大大减少了报建单位的办事成本。(建筑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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