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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叫停PPP “两减一降”将成未来主基调
发布时间:2018/4/18  浏览次数:3785 次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在“防风险”成为今后三年“三大攻坚战”的首要之战的大背景下,近日有消息称,新疆准东经济开发区叫停了2016年、2017年政府投资类所有未开工及续建项目;随后,新疆多地的PPP类项目也被证实已经暂停,暂停的项目几乎都是政府付费类项目。

除了新疆,湖南近日也下发了“建议退库”类项目的通知,预计退库项目将在八成左右。同时,该省要求“建议整改”类项目要结合项目问题给出整改方案、整改进度和预计整改完成时间,并于4月30日前将结果反馈。此外,湖北等省份的退库项目则在20%左右;江苏已经停止无收益性质的增量PPP项目……

地方省份叫停PPP项目,有专家分析,这意味着“降杠杆”、“减负债”、“防风险”这些当前中国经济工作的当务之急正在地方落实——2017年11月16日,财政部发布的92号文要求集中清理已入库项目,对具有“未按规定开展‘两个论证’、不宜继续采用PPP模式实施、不符合规范运作要求、构成违法违规举债担保、未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等情形的项目应予以清退。

目前,PPP项目清理工作已经截止。据第三方机构统计,自92号文发布之日至2018年4月1日,管理库清库项目合计609个,涉及投资额6114.39亿元;储备清单清库项目总数1798个,涉及总投资1.78万亿元。

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PPP负责人周勤称,PPP项目退库反映的实质问题,一是项目所在地的财政已不堪承受;二是招标环节存在硬伤,几乎把PPP招标完全做成了BT招标;三是不符合第三方代持问题,这表面上看是不符合后来92号文的规定,本质上是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而另一方面,对于PPP退库的问题,社会民众普遍关注的一个焦点在于PPP项目退库之后应该怎么妥善处理。“有些项目当初在签订合同时,92号文等规定还未出台。从法律上来讲,法不溯及既往。那么这些项目被清退之后,如果诉诸法庭,法院可能不会把92号文作为依据,还会要求地方政府执行合同义务。这种项目清退了之后应该怎么办?”一位华北地区信托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此提出了质疑。

实际上,这并不是个别存在的情况。据四川省某县财政局清库报告显示,目前该县入库PPP项目有2个,由于入库时间较早,2个项目均存在支出责任不符合PPP要求的情况。该县自查报告称,2017年省厅已要求该县整改,但整改时发现,因项目进行时间较早,相应的支出责任属于项目的核心内容,也在招投标文件中进行了阐明。如果擅自修改,又会违反招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可能面临更大的法律风险。

对于不合规的PPP项目被清理出库之后怎么处理的问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赵全厚分析称,这部分项目,如果签约了但还没落地就需重新调整结构。如果签约并且已经落地有两种办法:一是如果全是银行资金、名股实债或政府全付费的情形,这种项目实质上没有社会资本方,那么政府就应该让它退出;二是如果存在社会资本方,那么要看社会资本方的资本金注入条件等是否合格。如果不合格就需要换约,要新找一家合格的社会资本方来接替,或者也可以重新进行招标。

    “这其中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比如大家都有前期资金损失,成本怎么分担?这就需要看原来签订的合同里面,政策性风险由谁承担。一般而言,政策性风险应由政府承担,以便让社会资本方退出。”赵全厚称。

中国现代集团总裁兼现代研究院院长丁伯康认为,未来PPP发展“两减一降”(减量、减速和降温)不可避免,规范理性是主基调。减量是指PPP项目在总数量和总投资额方面会出现降低。减速是指PPP推进速度有所减缓。降温是指PPP参与各方,在不断总结过往经验和事实成败时,更加冷静和理智。“未来清理项目应该是常态,目前在库内没有清理出来,下一步再具体论证过程,审查过程中如果违规,可能也会被清理出来。”

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对政府大规模举债造成的高风险进行纠正。随着中央释放出“高质量发展”的强音,以及各地陆续叫停政府付费类PPP项目产生示范效应,可以预见将有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将进行发展转型,摆脱对大规模投资基建的依赖。这在短时间内势必会使政府投资的基建项目发展放缓,从而拖累宏观经济的增长。但适度放缓GDP增速,提升经济发展质量,这在当前形势下才是更为重要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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